1、保修卡为机器保修的唯一凭证,请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,送修时请务必带此保修卡,配合维修员工作,出示保修卡,由维修人员填写“维修记录”。
2、购机时,请务必和销售商共同详细填写保修卡或在购买本机之日起30天内,请用正楷填写清楚保修卡(副本),并加盖销售商印鉴,寄回我公司售后服务部或我公司驻各地与贵单位就近的服务处,否则会影响您今后的及时维修。
3、免费保修服务有包括附件,如:焊枪、割枪、电缆等主机之外的易损件。
4、以下情况不能享受免费保修服务:非常条件下安装、使用而造成的损坏,如:剧烈撞击、震动、跌落;室外使用无蔽雨、蔽阳设施;拆除外壳工作;电压过高或过低(应保证正常电压的±10%);未经本公司授权自行拆除、改装而造成故障。
5、如果当地(或就近)没有我公司服务部,请与我总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。
6、根据《电弧焊通技术GB15579-1995》之规定,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定条件下,从使用日起12个月内如因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我公司将负责免费为用户维修会换零件。
7、若逾期后,我公司(包括各地服务部)仍会提供良好的,令您满意的售后服务。
|